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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縣解決“無籍房”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永吉縣“無籍房”辦理轉移登記有關問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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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縣解決“無籍房”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永吉縣“無籍房”辦理轉移登記
有關問題的公告
根據《吉林市人民政府關于解決“無籍房”問題的若干意見》(吉市政辦發(fā)﹝2019﹞18號 )、《吉林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解決“無籍房”問題工作方案》(吉市政辦發(fā)﹝2019 ﹞19號)和《永吉縣解決無籍房問題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加快推進解決全縣歷史遺留“無籍 房”問題相關事宜專題會議紀要》(﹝2021﹞1號)等規(guī)定和要求,由永吉縣房屋產權管 理中心和永吉縣不動產登記中心聯(lián)合對擬登記房屋當前備案、預告、預抵押、在建工程抵 押、查封情況進行調查,對購房人提供的登記要件情況進行核實,經調查核實后符合規(guī)定 的,對該房屋進行公告,公告期滿15個工作日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永吉縣不動產登 記中心進行依法登記,現(xiàn)將擬登記房屋公告如下。
永吉縣解決“無籍房”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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